比特币挖矿在中国,从野蛮生长到全面清退的违法之路

时间: 2026-02-11 0:42 阅读数: 2人阅读

2021年9月,中国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比特币挖矿”被列为“淘汰类产业”,这一标志性事件,标志着中国对比特币挖矿的态度从早期的“默许观察”彻底转向“全面禁止”,比特币挖矿在中国究竟是否违法?这一判断的背后,既有法律政策的明确界定,也涉及能源安全、金融监管、产业转型等多重考量。

法律政策的明确定性:比特币挖矿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从现行法律框架看,比特币挖矿在中国已被明确认定为“非法活动”,其违法性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违反金融监管规定,扰乱金融秩序

比特币挖矿的本质是通过“工作量证明”机制竞争记账权,并获取比特币奖励,其产出并非法定货币,而是具有投机属性的虚拟货币,根据《通知》,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任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包括挖矿、交易、兑换等)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比特币挖矿产出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对法定货币体系的挑战,其交易和流通易引发金融风险,因此被纳入金融监管的“负面清单”。

违反产业政策,属于“淘汰类产业”

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正式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产业”,这意味着,在中国境内,任何新建、扩建比特币挖矿项目均被禁止,现有挖矿企业必须限期关停,产业政策的禁令并非针对技术本身,而是基于挖矿产业的高耗能、低附加值特性——据剑桥大学研究数据,2021年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约1300亿千瓦时,相当于整个挪威的用电量,而中国曾一度占据全球算力的70%以上,在中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挖矿产业的“能耗黑洞”与国家能源战略严重冲突,其淘汰具有必然性。

违反能源管理规定,涉嫌非法用电

比特币挖矿需要大量电力支持,且对电价敏感,因此部分挖矿企业曾通过“搭便车”“偷漏电”等方式降低成本,利用偏远地区的水电、火电资源,甚至与地方小水电站签订“优惠电价协议”,逃避国家电网的统一调度,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七条“电力供应与使用应当根据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的规定,扰乱了能源市场秩序,2021年内蒙古、四川等挖矿集中地开展专项整治时,大量挖矿企业因“非法占用能源”“违规用电”被关停,进一步印证了挖矿在能源层面的违法性。

政策演变:从“默许”到“全面禁止”的转折

中国对比特币挖矿的态度并非“一刀切”禁止,而是经历了“默许观察—风险提示—全面清退”的演变过程,这一过程反映了政策层面对技术、风险与产业发展的动态权衡。

早期默许(2013-2017年):灰色地带的“野蛮生长”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将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明确“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并未直接禁止挖矿,彼时,挖矿被视为区块链技术的“底层应用”,部分地区甚至将其作为“数字经济”的探索,四川、云南等水电资源丰富的省份成为挖矿聚集地,大量矿场和矿工涌入,中国一度成为全球比特币算力的绝对中心,这一阶段,挖矿处于“法律无明确禁止、监管未全面介入”的灰色地带,野蛮生长。

风险提示(2017-2020年):首次明确“清退”信号

2017年,为防范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首次叫停“首次代币发行(ICO)”,并要求“各地政府立即停止新设挖矿项目”,这是政策层面对挖矿的首次“定性警示”,但主要针对“新增产能”,存量挖矿企业仍存续,2020年,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发文“严禁以区块链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一步收紧政策,但尚未形成全国性禁令。

全面禁止(2021年至今):从“风险防范”到“制度性清退”

2021年,比特币价格飙升至历史高位(最高突破6.4万美元),国内挖矿死灰复燃,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全民挖矿”热潮,同时伴随能源浪费、金融炒作、跨境资本流动等问题,在此背景下,《通知》出台,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要求“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随后,内蒙古、青海、云南等挖矿大省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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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数千家挖矿企业,中国比特币算力占比从2021年5月的90%以上骤降至2023年的不足2%,标志着挖矿在中国的全面退出。

为何中国坚决禁止比特币挖矿

中国对比特币挖矿的全面禁止,并非单纯“否定技术”,而是基于国家战略、风险防控和产业升级的综合考量,核心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能耗与“双碳”目标的尖锐冲突

如前所述,比特币挖矿是“能耗巨兽”,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双碳”目标,能耗控制是核心任务,挖矿产业的高耗能(尤其是火电挖矿)与国家能源战略背道而驰,必须优先淘汰,2021年内蒙古清退挖矿企业后,当地年用电量预计减少5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400万吨。

金融风险与资本外流的隐患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跨境性特征,易成为洗钱、非法集资、逃税等活动的工具,国内投资者参与挖矿和交易,往往通过“场外交易”“地下钱庄”将人民币兑换为比特币,再转移至境外,导致资本外流,据海关总署数据,2021年中国比特币跨境交易规模超千亿元人民币,对国家金融稳定构成潜在威胁,禁止挖矿和交易,实质是切断了虚拟货币与实体经济的联系,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技术自主与产业转型的战略选择

区块链技术的核心价值在于“赋能实体经济”,而非“炒作虚拟货币”,中国将区块链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但发展方向是“联盟链”“政务链”“供应链金融”等可控场景,而非“公有链”挖矿这种资源消耗大、实际应用有限的技术路径,禁止挖矿,可以将算力、电力等资源引导至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更具战略意义的领域,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维护法定货币地位与金融主权

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特性挑战了国家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权,如果允许比特币挖矿和流通,可能削弱人民币的法定地位,甚至引发“货币替代”风险,中国坚持“货币主权不可动摇”,通过禁止挖矿和交易,明确虚拟货币的“非货币”属性,维护了国家金融主权和货币体系的稳定。

比特币挖矿在中国的“违法性”不容置疑

从法律政策、产业导向到能源战略,比特币挖矿在中国的“违法性”已形成清晰的制度闭环:《通知》将其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其列为“淘汰类产业”,《电力法》对其“非法用电”行为予以打击,三者共同构成了挖矿“违法”的法律基础。

这一政策选择并非“因噎废食”,而是中国在“风险防控”与“技术发展”之间权衡后的理性决策:既要防范虚拟货币带来的金融风险、能源风险,也要引导区块链技术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需明确“比特币挖矿在中国违法”的法律红线,切勿触碰政策底线;对于行业而言,应主动转型,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合规领域的应用,这才是技术发展的正道。

比特币挖矿在中国的落幕,标志着全球虚拟货币产业格局的重塑,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处理“技术创新”与“风险监管”关系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