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心之德,义者心之制。”这是宋代朱熹先生在他的《孟子集注·梁惠王上》里面对“仁”和“义”的注解,原话是“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这是说无论“仁”还是“义”,其实都是“心”的作用,“仁”的作用是施与好的,“义”的作用是制约坏的。
“仁”是心的正面作用
“仁者,心之德,爱之理。”这是从正面来谈的,“德”就是基本特征,“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呢?就是“仁”。“理”就是情理,从情理的角度讲,这个“仁”是怎么体现出来的呢?就是通过“爱”体现出来的。
所以“仁者,心之德,爱之理。”这个话通俗的讲,就是说“仁”是人心的基本特征,它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爱”来得到体现。孟子是“性善论”的倡导者,他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并认为这是每一个人都生而知之的“良能”。
所以儒家的教育,非常注重“孝”,“孝”就是对父母,对尊长的爱,因为这是每个人都天生具备的,所以教化从这个角度切进来就很容易见效,这也是儒家教育的高明之处,先从大家都乐于接受的“孝”切入,等把它强化以后,再慢慢的向外推广,由家庭推向社会,由孝亲转为爱众,这样就能逐渐达到教化的目的。
孔老夫子在《礼记·礼运·大同篇》里面讲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遵循的就是这样一个原则。把对父母子女的爱逐渐推广,运用到兄弟之间,那就是“悌”,用来事上就是“敬”,用来护下就是“慈”,用来交友就是“信”,等等等等,这都是对“仁”的运用。
“义”是对的反面作用
“义者,心之制,事之宜。”这是从反而来谈的,“心”不仅能从正面施人以爱,还能从反面制己以“义”,“仁”是显现好的一面,“义”则是制约坏的一面,“事之宜”的“宜”是适宜之义,就是说事情的处理方法会有多种,但最好的可能只有一种,“宜”就是排除其它的,留下最好的。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会发现“义”里面有智慧的成分,也就是对事情的理性判断,这是“仁”正确发挥作用的有力保证,如果没有“义”,可能就会出现古人常说的“妇人之仁”,女人心软,容易被打动,所以会盲目的使用“仁”,比如对子女的溺爱,就是把“仁”用过头了,还有面对一些骗子人设的可怜相,不能及时识破,最后被骗上当,这也是滥用“仁”的结果。
有了“义”就不一样了,“心之制”,等于是在心里加装了一套制动系统,关键时候能帮我们踩踩刹车,克制住内心的躁动,让我们保持头脑的清醒,“事之宜”,当我们面对各种可能性的时候,会让我们进行理性的权衡与抉择,来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法,这样就能让我们避免失误。
我们的文化是一个多层面、多角度的文化,比如《易经》中所讲的“错综复杂”,就是多角度观察得出的不同结果,一个卦象,从正面看是“天山遁”,从对面看就变成了“雷天大壮”,从反面看又变成了“地泽临”,等等等等。同一件事情,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情景,就需要不同的处置方法,这就是“义”。
总结
总之,“仁者心之德,义者心之制。”这是在帮我们梳理内心,以方便我们善加运用,在为人处事的过程中,既要心中有爱,也要不失理性,没有理性的爱是盲目的爱,没有爱的理性是冰冷的理性,心中有爱是“仁”,不失理性是“义”,做到有仁有义,才能把爱撒播到需要它的地方。
罗望子木
马德拉红木是罗望子木的别称,并不是真的红木,但是结构致密、硬重,防虫、耐用,韧性强,是优质用材。也叫酸豆木。木材是黄色的,不是红色的。
马德拉最值得一看的地方是这里繁茂而且多样的植被,热带和地中海植被错落有致,绿色深浅不一,形状大小各异。
句子中的“宜”,能愿动词,应该,应。句子的意思是,您应该委屈您的车驾前去拜访他。
此句出自三国志-吴志-吕蒙传,原句“肃意尚轻蒙,或说肃曰“吕将军功名日显,不可以故意待也,君宜顾之。”遂往诣蒙。”意思是说鲁肃轻视吕蒙,有人对鲁肃说“吕将军功名日益显赫,可不能用旧眼光看待他啊,您应当去拜访他。”于是鲁肃前去拜访吕蒙。 所以根据上下文意思,此处的“顾”应该为拜访、看望的意思。
上海比宜德是小型超市,一般50平方米即可。
红木之魂是指红木本身木材贵重和颜色与花纹。
句中士和宜的意思分别是:适合、隐士。
节选:
此溪若在山野,则宜逸民退士之所游处;在人间,则可为都邑之胜境,静者之林亭。
译文:
这条溪水如果在空旷的山间田野,就是很适合避世隐居的人和隐士居住的;如果它在人烟密集的地方,也可以成为都会城镇(市民游览)的胜地,仁者休憩的园林。
意思是应该学习天地运行的道理,运用实际合宜的道理来引导民众生活处事。
出自——西周姬昌《周易》。
原文: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译文:自然界中的事物是按照自身所固有的规律形成和发展的 都有自己的起源和发展史,都是统一的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自然界存在发展是客观的;因此,我们要尊重自然,对自然物的利用要以自然物的属性为基础,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破坏自然,会受到自然的报复。
红木家具室内湿度应该是40—70度之间都可以的。
地主之仪
见“地主之谊”
地主之谊
《左传·哀公十二年》:“子服景伯谓子财曰:‘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以相辞也。’”杜预注:“侯伯致礼以礼宾也。地主,所会主人也。饩,生物。”孔颖达疏:“致礼礼宾,当谓有以礼之,或设饮食与之宴也。”后因以“地主之谊”谓当地的主人对来客接待的礼节和饮食馈赠等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