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具有强制性的规范,法规实施有执法保障(警察、法院),违犯法规是要受到法规制裁的。
政策是由一个或几个部门制定的,用来指导、引导某些行为的。制定的政策必须符合法规,否则政策就是无效的。
所以,法规权力大于政策。法规政策描述更准确。
政府可以针对宣传垃圾污染及其治理法规,采取一些措施来普及垃圾治理法规,推动垃圾污染防治法知识、礼仪知识等深入广大人民群众。
比如,可以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定期播放垃圾分类宣传单元;在学校、社区等宣传垃圾污染防治和治理法规;推出垃圾污染防治法的培训课程;开办垃圾投放专栏等。
为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装备制造业是为经济各部门进行简单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提供装备的各类制造业的总称,是工业的核心部分,承担着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工作母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重任,可以说它是工业的心脏和国民经济的生命线,是支撑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基石。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划分(GB/T 4754-2017),其范围具体包括8个行业大类中的重工业:
(1)金属制品业( 不包括塘瓷和不锈钢及类似日用金属制品制造业)。
(2)通用设备制造业。
(3) 专用设备制造业(不包括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
(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不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制造业)。
(5)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不包括电池、家用电力及非电力家用器具和照明器具的制造业)。
(6)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不包括家用视听设备制造业)。
(7)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不包括眼镜和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8)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划分(GB/T 4754-2017)中,对应的行业代码是33、34、35、36、37、38、39、40、43
要那么多法律法规来干嘛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植物检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5、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7、兽药管理条例
8、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9、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10、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11、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12、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13、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14、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5、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16、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17、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18、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许可管理办法
19、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20、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21、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22、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23、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
24、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25、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
以上是全国性的,还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出台的实施办法、实施条例,可以自己去找找。
目的是规范人们的行为,即你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
1、如果审查时发现以下五类房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具体如下:
(1)无人继承的房屋;
(2)因为搬迁空出来的房屋;
(3)违规建房的,比如说在耕地上建房等;
(4)无人管理的房屋;
(5)有偿退出宅基地或者纳入征地拆迁,在拿到合理补偿后的房屋。
2、如果有以下现象,不给予修建住房:
(1)随便占用耕地乱盖乱建的;
(2)建房不经过审批的;
(3)建房不符合房地规划要求的;
(4)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的。
一、明示作用。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
二、 预防作用。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使人们在日常行为中,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
三、 校正作用,即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四、 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
政策法规就是党政机关制定的关于处理党内和政府事务工作的文件。一般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规定、办法、准则以及行业的规范、和条例规章等。
1.负责有关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
2.负责执法人员考核、执法证件的审验工作;
3.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相关工作;
4.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及违法处罚案卷的审核工作;
5.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